关于加强库区水上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通知
库区各钓船钓台业主:
自2014年4月下发了钓船钓台靠岸停靠的通知,但部分业主没有响应。当前,皂市水库的水上安全、环境保护工作由于一些业主只顾个人利益,肆意搭建钓船钓台,直接影响库区船只的安全航行和库区企业的正常捕捞。夜钓、偷捕鱼、电鱼、毒鱼行为时有发生,垃圾乱扔造成水岸垃圾到处可见,安全和环保形势严峻,为遏制以上行为,特通知如下:
一、库区所有钓船钓台业主自通知之日起3日内自行将所属钓船钓台靠岸停靠,并作好自行拆除或自行处置工作。
二、靠岸停靠后的钓船钓台不得允许任何人在上垂钓。
三、所有为钓船钓台服务的渡船和简易渡运工具均不得进行渡运。
四、准备新建或正在建设的钓船钓台必须停止搭建。
以上通知请大家严格遵照执行,凡违反本通知者,我们将联合执法,强制拖离或拆除,确保库区水上安全和库区环境不被破坏。
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 |